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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委关于做好全市建筑业企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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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7-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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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委关于做好全市建筑业企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武汉建设 日期: 2007-01-15
 
 

各区(开发区)建管站、市装饰办、市政质监站、相关协会、各施工企业:

    为了全面完成省建设厅下达的2006年建筑业统计年报企业上报率达到80%以上;2007年年报企业上报率达到90%以上;特、一级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
调查表企业上报率达到90%以上,争取100%的工作目标,做好2006年统计年报和2007年定期报表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加强领导,提高对建筑业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区建管站、市装饰办、市政质监站、相关协会、各施工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建筑业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建筑业统计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主动与统计部门加强联系,认真履行统计职能,及时协调解决建筑业统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努力提高统计工作质量,确保统计目标完成。

  2、落实责任,建立建筑业统计工作责任制。各有关单位分管企管科的副站长为各单位建筑业统计工作第一责任人,企管科科长和统计工作人员是直接责任人。按照省建设厅要求从2006年统计年报开始,我们将对2006年建筑业统计年报,2007年建筑业统计季报,特、一级建筑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表上报情况实行通报制度,对全市建筑业统计报表报送、数据质量及统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排序。

  3、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和监督检查,确保统计工作质量。各建筑业企业要按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地填报统计资料,建立健全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帐,并对所报送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情况负责。根据省建设厅要求,今后,凡未按规定报送统计报表的企业,一律不受理资质升级、增项申请;所有建筑业企业的资质升级、增项涉及到的技术、经济指标、评优评强数据一律以年报统计数据为准。

  4、明确时间,及时、真实、准确地上报统计数据。报表上报具体时间为:第一,2006年统计年报各区上报市建管办时间为2007年3月15日前;第二,2007年定期报表报送时间为季后10日前,过时自动封网;第三,特、一级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表上报时间为每月22日前,过时封网。

  5、加强统计队伍建设,提高统计人员素质。各区要督促建筑业企业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保持建筑业统计人员的相对稳定,二级以上企业必须配备专职统计人员。我们将组织开展建筑业统计人员培训工作,建筑业企业统计人员须持证上岗,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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