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宣传,集中曝光
要通过此次检查,广泛深入地向建设业主和施工企业宣传国家、省政府和我市关于清理和防范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有关文件精神,对检查中发现的工程进度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不及时的工程项目,要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跟踪督办。对拒不整改的建设业主和施工企业,各检查组应及时将名单上报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建委按《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监管工作的通知》规定,列入"不良名单"予以公示并实施相应制裁措施。
(四)积极配合,接受检查
建设业主和施工企业要积极配合检查,认真填报进度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严禁互相串通的假报、瞒报、弄虚作假行为。对存在拖欠行为的建设项目、尤其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设项目,建设业主要积极筹措资金,无条件足额支付到位,切实保证建筑务工人员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害。
(五)强化监管,防范新欠
强化建设过程中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管,是建立长效防欠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区建管站、市建管相关站、办要将此次检查结果制成防欠台帐,便于实施差别化管理。对有拖欠记录的单位,要加大检查力度,跟踪督促整改。同时应宣传施工企业增强抗风险意识,要按国家现行规定正当维权、依法维权,维护社会稳定。
附件:1、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工程进度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登记表
2、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工程进度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登记表
3、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工程进度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汇总表
二○○六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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