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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委关于对在建工程项目工程进度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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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6-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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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查责任

市建管各站(办)与各区组成的检查组,全面负责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在建工程项目工程进度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检查。全面负责从现在起到春节前因拖欠工程款问题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处理与报告。

远城区建设局(建管站)按此通知要求,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工程进度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检查。负责本辖区内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处理与报告。

五、时间安排

检查工作于2006116动员开始,至1220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1181120为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自查、自纠、填表上报阶段;11201210为检查阶段;12111220为督促整改落实阶段。1228前各检查组将检查情况汇总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本次检查既是市建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又是我市整顿建设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强化日常监管、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的一项十分必要的工作,也是展示建管部门执行力水平的重要工作。因此,市、区建管部门的各级领导和广大工作人员,一定要站在全局的、执政为民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搞好检查的重要意义,要以对企业对人民群众负责的精神组织好本次检查工作。

(二)精心组织,注重实效

此次检查的特点是时间短、要求高,涉及的工程范围广,建设业主、施工企业多,且劳动部门也在同步检查。各检查组要主动与劳动部门联系,并结合各自辖区的实际情况,以区为主周密组织和统筹安排好检查工作,切实做到建设项目不丢、施工企业不漏、支付情况弄清、督促整改到位、汇总上报及时,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保证高水平地完成检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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