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检查对象与内容
(一)全市所有在建的建筑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项目业主对工程项目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情况。
(三)总承包企业对分包企业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情况。
(四)分包企业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情况。
三、检查方式
(一)检查人员要深入到每个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走访参建各方项目负责人,检查工程进度款、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落实情况,督促被检查单位填写"在建工程项目工程进度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登记表"并签字盖章。同时,现场抽查询问务工人员,核实工资支付情况。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建设工程项目业主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总承包企业未能及时支付分包单位进度款、分包企业未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应当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