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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武汉市建设网 日期: 2006-11-20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得分(满分分值为投标报价分值的20%)
评审原则: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评审以保证工程所必须的实体消耗和保证工程质量为目标,以报价的合理性作为评分依据。
(1)计算机评审方法:取各有效报价中同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报价后,剩余报价
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清单项目的评标基数(Pbi)。各有效报价中的同一清单项目以此基数为基准进行比较,高于或低于评标基数(Pbi)的部分按比例扣减分值。投标人各单项清单项目得分之和的80%即为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算机评审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算机评审得分=∑单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分值×〔1-单项清单项目报价差率〕×80%
其中:
单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分值=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分值×单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报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报价
单项清单项目报价差率=|单项清单项目报价- Pbi|/ Pbi
Pbi为各相同单项清单项目的评标基数
(2)评委评审方法:通过计算机将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的各单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与相对应的Pbi值相比,取价格(或实体消耗量)差别较大的前20项进行评审(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不足20项的,对全部项目进行评审)。 评审时,通过计算机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分值按抽取的各单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占所抽取的全部清单项目合价的比重进行分配,评委只对抽取的每一单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报价(或实体消耗量)的合理性按“合理”、“基本合理”或“不合理”三个等次进行评定(其中,合理得分为该清单项目所占分值的满分,基本合理得分为该清单项目所占分值的80%,不合理得分为该清单项目所占分值的60%),再将抽取的所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得分之和按20%比例计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得分。
(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得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算机评审得分+评委评审得分
3、措施项目得分(满分分值为投标报价分值的20%)
评审原则:措施项目的评审以投标人措施费报价的高低作为评分依据。
(1)计算机评审方法:取各有效报价中同一措施项目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报价后,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措施项目的评标基数(Pci)。各有效报价中的同一措施项目以此基数为基准进行比较,高于或低于评标基数(Pci)的部分按比例扣减分值。投标人各单项措施项目得分之和的80%即为其措施项目计算机评审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措施项目计算机评审得分=∑单项措施项目分值×〔1-单项措施费报价差率〕×80%
其中:
单项措施项目分值=措施项目分值×单项措施项目费报价/措施项目费报价
单项措施费报价差率=|单项措施费报价- Pci|/ Pci
Pci为各相同单项措施项目的评标基数
(2)评委评审方法:参考Pci值对投标人措施项目报价的合理性进行评审。 评审时,通过计算机将措施项目分值按单项措施项目费报价占全部措施项目费合价的比重进行分配,评委只对每一措施项目报价的合理性按“合理”、“基本合理”或“不合理”三个等次进行评定(其中,合理得该措施项目所占分值的满分,基本合理得分为该措施项目所占分值的80%,不合理得分为该措施项目所占分值的60%),再将所有措施项目报价的得分之和按20%比例计入措施项目得分。
(3)措施项目得分=措施项目计算机评审得分+评委评审得分
4、主要材料得分(满分分值为投标报价分值的15%)
评审原则:以抽取材料单价的合理性和材料来源作为评分依据。 (1)计算机评审方法:主要材料按单项材料费占全部材料的比重,从高到低抽出不少于15项材料,且该部分材料费占全部材料费的比重不低于70%,(以平均报价为基准抽取)。在各有效报价中,抽取的每一项材料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报价后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材料的评标基数(Pdi)。各有效报价中的同一材料以此基数为基准进行比较,高于或低于评标基数(Pdi)的部分按比例扣减分值。投标人各项主要材料得分之和的80%即为其主要材料计算机评审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主要材料计算机评审得分=∑单项主要材料分值×〔1-单项主要材料报价差率〕×80%
其中:
单项主要材料分值=主要材料分值×抽取的单项材料报价/抽取的主要材料报价之和
单项主要材料报价差率=|单项主要材料报价- Pdi|/ Pdi
Pdi为抽取的各种主要材料的评标基数
(2)评委评审方法:参考Pdi值或市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息,对各有效投标中比重较大的前15项主要材料单价的合理性进行评审(不足15项的对全部材料进行评审)。 评审时,通过计算机将主要材料分值按抽取的各单项材料报价占抽取的全部材料合价的比重进行分配,评委只对抽取的每项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按“合理”、“基本合理”或“不合理”三个等次进行评定(其中,合理得该项材料所占分值的满分,基本合理得分为该项材料所占分值的80%,不合理得分为该项材料所占分值的60%),再将所评审的主要材料的得分之和按20%比例计入主要材料得分。
(3)主要材料得分=主要材料计算机评审得分+评委评审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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