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整县整镇推进村庄环境整治试点县(市、区)镇名单的通知》(鄂建[2008]104号)精神,2008年10月,江夏区作为武汉市的远城区已纳入全省第一批试点县(市、区)镇,试点期为3年(2008-2010年)。按照省、市要求,江夏区结合实际,本着政府投入、乡镇为主、部门配合的原则,目前已累计投入资金3000余万元,大规模、高标准、显特色地启动和实施了整区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和“百镇千村”示范工程,使得农村面貌焕然一新。
一、基本情况
江夏区2008年全区总人口64.38万人,乡村人口43.65万人,城镇人口20.73万人,城镇化水平32.2%。共有306个行政村,2947个自然湾。国内生产总值94.22亿元,其中,第一产业24.21亿元。财政收入10.08亿元,农村人均纯收入4805元。全区城镇建成区面积49.63k㎡,耕地面积60.87万亩,人均耕地面积1.39亩,湾均人口159人。
二、村庄环境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江夏区自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和“百镇千村”示范工程开展以来,全区上下高度重视,制定了工作方案,召开了动员大会和现场会,强力推进,将村庄环境整治与家园建设长效管理、创建文明城区紧密结合,全区村庄环境整治有序进行,2008年我区主要围绕“六个一”开展了工作。
1、制定一个方案。一是明确指导思想:以家园建设为平台,以提高农民素质为重点,以系列创建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加强乡村管理,突击集镇、村湾、道路保洁工作,全区初步形成了全力推进“三清洁”工程的良好态势。二是明确工作任务和内容,重点是实施村湾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村湾、道路的保洁、生活垃圾的清运处理、违章建筑的拆除、农户房前屋后环境的整治等。三是明确了四个阶段性工作任务,即宣传发动、集中整治、建章立制、检查验收。四是明确工作要求:强化责任、抓好发动、分类指导、落实资金、精心组织。
2、完善一套制度。通过召开两委会、村民代表会、村民小组会讨论制定本村湾环境整治长效管理制度。坚持标本兼治,主要围绕公共设施维护、村湾保洁及垃圾清运、绿化管护、治安管理等方面制定长效管理制度,通过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等形式制定和完善了长效管理制度。
3、组建一支队伍。我区每个村湾挑选1—2名村民作为专兼职管理员,明确了工作范围、标准、报酬、奖惩办法等并签订协议书。2008年,我区确定了100个村湾进行试点。有条件的乡镇落实了一批保洁队伍,新村都成立了保洁公司。全区乡村已落实固定保洁员683人,共清运垃圾18300多吨。
4、购置一批工具。区里从财政中拨出资金,为100个试点村购置了清洁工具,主要是板车、扫把、撮箕、钉耙等[本文共有 4 页,当前是第 1 页]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