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机关各处室、各单位工会:
为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积极参与“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根据《武汉市“两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四城同创”工作,建委工会将在全系统职工中开展“两
型”家庭、“两型”社区建设活动。
各单位要按照《武汉市“两型”家庭建设考核评定标准》(试行)要求,在全体职工中广泛开展建立“两型”家庭、“两型”社区提高资源利用、促进人类生产消费与自然生态系统协调可持续发展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工作,要结合市文明家庭创建年度评选活动,按照《武汉市“两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十一五”期间,50%以上家庭达到“两型”家庭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标准,年度创建“两型”家庭的比例分别为:2008年不少于10%,2009年不少于30%,2010年不少于50%的目标,制定本单位检查考核办法,定期检查“两型”家庭建设情况。指导职工家庭积极参与“两型”社区创建活动,及时总结在“两型”社会建设中的先进经验,宣传报道涌现出来典型事迹和人物,推出一批“两型”家庭建设先进典型,通过广泛组织建设职工及家庭成员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增强节约资源意识、环境保护意识,不断提高文明素质,为建设“创新武汉、和谐武汉”,促进武汉在中部地区率先崛起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1、武汉市“两型”家庭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考核标准及评定表(试行)
2、武汉市“两型”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考核标准及评定表(试行)